《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已经七台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年8月24日通过,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年10月13日批准。在《条例》公布实施之际,本报记者就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背景、地方立法的重要意义和人民群众参与地方立法活动的途径等相关问题,采访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洪斌。
1、问:请您谈一谈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背景。
答:地方立法权的酝酿、出台、修订、完善经历了较长的过程。在计划经济时代,省级以下人大及其常委会无立法权;年,《地方组织法》实施,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拥有了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的权力;年,《地方组织法》修改,将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权力拓展到省会城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城市;年,《地方组织法》再次修改,将拟定权改为了制定权;年,我国《立法法》出台,将地方立法权的范围扩大到经济特区的市。
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修改通过的《立法法》,明确赋予全国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年9月9日,市十届人大七次会议表决通过设立市十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同年9月30日,市编办批复设立市十届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年12月1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确定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决定,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正式获得地方立法权。
2、问: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对社会治理和百姓生活有哪些影响?
答:有了地方立法权后,环保、供水、供电、供暖、物业等一些与群众直接相关的民生问题,就可以用法规的形式来规范,解决了一些无法可依的问题,也避免了红头文件稳定性、规范性不够的问题。通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可以推动政府依法行政,使重大事项、重大决策以立法的形式予以确定,有利于解决社会治理中的诸多问题,加快我市依法治市进程。
3、我市可以在哪些方面行使地方立法权?
答:《立法法》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包括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市政管理等;环境保护方面,包括大气、水、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物保护等;历史文化保护方面,包括文物古迹、历史建筑、节庆、民间艺术活动等。
4、问:《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即将公布实施,它是一部怎样的法规?
答:《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是规范地方立法的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程序性法规,是地方开展立法活动的基本准则与遵循,是今后所有实体法立法的程序基础和前提。
5、问:《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是如何体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
答:科学立法是指立法的规范、引领和调整作用要符合特定领域发展运行的客观规律,立法过程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民主立法的核心是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凝聚民心,立法要依靠人民、为了人民,使地方性法规真正反映广大人民的共同意愿、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根本利益。《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全文贯穿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精神。一是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遵循的立法原则,符合地方实际需要,突出地方特色,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二是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规定应当向社会广泛征集立法规划、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对立法建议项目进行调研、评估和论证。三是坚持开门立法,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反馈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完善立法起草、审议中社会各方面公开参与制度。四是健全论证、听证、征求意见机制,规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过程中,应当调查研究和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准确掌握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利益和诉求。
6、问:我市地方立法工作下一步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立足转型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不抵触、可操作、有特色”的地方立法要求,统筹安排地方立法工作。首先,要学习宣传好、贯彻落实好《立法条例》;其次,在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立法项目建议的基础上,确定我市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三是积极推动我市第一部实体性法规《七台河市城市公园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并开启明年立法项目的准备工作。
7、问: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参与地方立法活动?
答:根据《立法条例》的规定,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可以通过以下六个途径参与地方立法活动:(1)机关、组织、市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立法项目建议。(2)年度地方立法计划草案经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并征集意见建议。(3)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4)专业性较强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可以吸收相关专家参与起草,或委托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代为起草。(5)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6)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列席会议,公民代表也可以旁听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市民北京那个医院白癜风最好长沙治疗白癜风的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