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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不离市黑龙江多地紧急通告

「本文来源:东北网」

第39号!齐齐哈尔发布最新公告

齐齐哈尔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公告

第39号

近日,我省发生本土疫情与国内多地散发疫情形成叠加,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坚决防范疫情输入风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倡导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齐”,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离齐,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来返齐人员要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人员要落地核酸检测。

二、请近14天内有过涉疫地区旅居史、暴露史,尤其是与最近公布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有交集抵返齐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对故意隐瞒旅居史、暴露史、接触史,不主动报告疫区行程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市各类公共场所要加强管控,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手消毒等防疫措施。

四、个体诊所暂停营业;有发热等新冠十大可疑症状的患者,要主动到发热门诊就诊;各类药店在售卖“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物时,必须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制度。

五、倡导喜事控制规模或缓办,丧事要从简;严格控制大型会议、活动、节庆、培训、展销等聚集性活动;对旅游景区要控制人数上限和瞬时流量;各类文化活动场馆和文旅经营场所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公共场所加强通风消毒。

六、现已全面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没有接种疫苗的适龄人群、没有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满六个月需要接种加强针的人群,尽快接种疫苗。

齐齐哈尔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年10月29日

双鸭山发布第26号公告

关于做好应对国内疫情反弹防控措施的公告

(第26号)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的严峻态势,为全面扎实做好我市“外防输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倡导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出行,不前往涉疫地区。公职人员确需离双公出的,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执行社区(村屯)、单位双报备,谁派出谁负责。广大市民和公职人员离双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双后须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得自由流动,结果阴性的方可返岗工作。

二、凡10月1日以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抵(返)双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报备,配合做好“倒排查”工作,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相应管控措施。有隐瞒行程不报备、不进行核酸检测、不执行防控措施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即日起,涉疫地区抵(返)双人员必须提前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备,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报告者落地即检1次;低风险地区抵(返)双人员倡导当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得自由流动。

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发热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要加强对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肉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监测,一旦发现可疑症状患者要立即采取留观隔离措施,第一时间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严禁患者私自离开;市民看病就医提倡网上约诊、错时就诊;零售药店严格执行出售退烧、止咳、抗病毒等药品登记管理规定,违反上述要求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五、全市宾馆、酒店、餐饮、商超、网吧、健身房、影剧院、KTV、图书馆、博物馆、农贸市场、客运站、火车站等重点场所严格执行验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限流、通风换气、环境消杀等防控措施,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有病例发生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和行程码异常的人员,需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或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对风险人员实行闭环管控。

六、从严落实边境口岸地区各项防控措施,强化“人、物、环境”同防,全面做好进口物品核酸检测和环境消杀处置。抓牢抵边村屯管理,严防闯关、偷渡、越界、走私现象发生。

七、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举办会议、考试、培训、赛事、展会等人员聚集活动,需向同级指挥部报备,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制定并落实好相应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及处置方案。

八、广大市民要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九、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疫苗接种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最有效手段,自觉主动接种第一针、第二针和加强针疫苗,做到“应接尽接”。

双鸭山市应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年10月29日

七台河发布第五十六号通告

七台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第五十六号)

10月27日,黑河市发生本土疫情,与国内多地散发疫情形成叠加,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为扎实做好“外防输入”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七台河市进入疫情防控应急管控状态,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倡导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七、不出省,公职人员确需离七公出的,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谁派出谁负责,离七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七后主动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自觉进行健康监测7天。

二、请近14天内有过涉疫地区旅居史、暴露史或者与最新公布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过交集,特别是同时间去过相同地点或乘坐过同航班、同车次的抵返七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执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对故意隐瞒旅居史、暴露史、接触史,不主动报告疫区行程的,一经查出将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自理,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流调工作,全面、真实、准确地向调查人员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家庭情况、行动轨迹、人员接触和活动、就餐、就医等情况。对不认真配合流调工作的人员,将实行“龙江健康码”黄码管理;对刻意隐瞒流行病学史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格控制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等聚集性活动,能够线上举办的尽量采取线上方式,确需线下举办的原则上规模不得超过人并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其中,规模在50人(含)至人的报所在区县指挥部审批,规模在人(含)以上的报市指挥部审批,同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凡14天内有过涉疫地区旅居史、暴露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五、积极倡导丧事从简、喜事从缓,从严控制集体用餐规模。省内发生本土疫情期间,各餐饮服务单位不得承接单个规模超过人的婚庆、丧事、寿宴、生日宴等各类集体用餐。凡是承接30人(含)以上规模集体用餐的餐饮服务单位均须提前3日向所在街道(乡镇)报备,并安排专人查验健康码,对无法扫码的人员要进行实名制登记,确保不漏一人。凡14天内有过涉疫地区旅居史、暴露史的人员不得参加集体用餐活动。对不按规定承办集体用餐活动的餐饮服务单位,一律予以关停,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承办餐饮服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商场超市、宾馆饭店、车站、农集贸市场、景区景点、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和小区、村屯、出租车、公交车等,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测、规范消杀等防疫措施。对不严格落实防疫要求的公共场所、小区、村屯、出租车、公交车等,该关停的关停,该追究责任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发热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要加强对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肉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监测,一旦发现可疑症状患者要立即采取留观隔离措施,第一时间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严禁患者私自离开。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购买退热、抗生素、抗病毒、咳嗽感冒类药品实名登记制度和购药原因及现实情况核查制度,并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落实闭环排查管控措施。对隐瞒不报的,一律予以关停,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八、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等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探视活动。各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除师生和校内教职员工外,其他人员禁止随意入内。

九、各类重点人群及特殊经营场所从业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定期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其他人群实行“愿检尽检”。对不按疫情防控要求组织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的场所,一律予以关停;对未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将实行“龙江健康码”黄码管理。

目前,国内部分地区零星散发疫情的接连发生,再次提示我们疫情防控措施时刻不能放松。广大市民群众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切实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自觉坚持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不聚集、用公筷、分餐制。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应尽快到附近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以上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七台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年10月29日

紧急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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